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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自由观视阈下网络言论行为研究

时间: 2014-11-08 编号:sb201411082245 作者:蜂朝网
类别:博士论文 行业: 字数:74588 点击量: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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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本文是博士论文,笔者认为,马克思对自由的看法与观念,具有丰富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从基本指向来看,应当从人的内在精神世界转向人的外在社会关系来寻找自由;从基本方法来看,应当依托于人的劳动实践来挖掘自由;从基本定位来看,应当回归人的本身来提升自由。同时,要将社会关系、实践与人这三个基本范畴作为马克思自由观的内在核心与关键,其中,社会关系是条件,实践是基础,人是根本。

1导论

 

1.1研究缘起

网络的出现,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与交往方式,拓宽了人们的生存范围,增加了人们的网络生活,而且也改变着社会的发展模式与传播形式,加快了社会的发展步伐,催生了网络社会。网络生活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网络社会已经成为一种新型的社会生存空间,与传统的现实社会并行发展。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在2014年1月16曰发布的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6.18亿,全年新增网民5358万人,手机网民规模达5亿,年增长率为19.1%。网站数达320万,域名数达1844万,互联网普及率为45.8%;较2012年底提升了3.7个百分点。由此可见,网络社会人的数量巳经日渐庞大,网络社会的范围也日趋扩大,网络社会已经基本形成规模。从实际来看,人们也越来越离不开网络生活,离不开网络的积极作用。网络不仅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提高了人们的生活乐趣,丰富了人们的生活内容,而且对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生态文明等建设均能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但网络犹如一把双刃剑,在给人们带来利益的同时,也容易带来不利影响,尤其在网络匿名的环境下,容易给人的自身发展与社会的发展埋下诸多隐患。虽然网络技术在不断得以发展,网络社会的信息传播曰益便捷,网络社会的运行体系曰益完善,但网络社会问题依然层出不穷,亟待解决,尤其是因网络言论行为失范而致使社会负面信息的激增,进而产生了诸多社会问题,包括对个人权利的侵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以及对国家安全的影响等问题,已经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成为社会的热点与焦点。正如《中国社会舆情年度报告(2013)》的研究显示:‘‘负面信息更能引起网民的关注,2012年占到总体的75.9%;即占到了总体的2/3以上,正面信息仅为9.3%,其中多为提升国民爱国热情和民族主义的正面消息,如神九发射成功、最美女教师等。”同时,该《报告》还指出“虚拟社会话语场域大有主导整个社会话语场域的趋势”,足可见,网络言论行为已逐渐成为影响社会舆情走向进而影响社会和谐与发展的主要力量。基于此,为更好地解决网络言论行为失范所带来的诸多现实问题,趋利避害,充分发挥网络言论行为的正能量,加强对网络言论行为的研究,不仅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就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强有力的外在缘由。

 

1.2选题的研究意义

理论上,以马克思自由观为视阈对网络言论行为进行研究,不仅丰富了马克思自由观的基本内容,充分体现了马克思自由观的实践性,而且也能进一步开拓网络言论行为的研究思路,转换网络言论行为的研究思维。马克思自由观的核心实质在于自由是现实的人的本质,自由是天然存在的,但自由的实现脱离不了人的社会属性,需要受制于现实社会关系本身,其最终目的在于人类应当真正意义上从人类社会和自然界中得到完全解放,成为真正的主人。因此,以马克思自由观为视阈对网络言论行为进行研究,不仅能够系统把握有关网络言论的理论知识体系,为网络言论行为自由的合理实现提供理论依据,而且有助于探索网络时代下人的解放问题。人的存在和发展,是以人的活动的不断展开为基础的,而人的自由活动的最终结果是不断超越自我束缚、自然束缚与社会束缚等现实束缚,从而使人获得主体发展与自由全面发展。网络社会的诸多特性(如:自由性、开放性、匿名性等),容易使得人在网络社会中的自我呈现比现实社会更为自由,有助于人从现实的各类束缚中解放出来,不断彰显出人自身的自觉性与自主性。网络社会或许能够给作为主体而存在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但人依然是现实的人,依然是各类社会关系的总和,作为人的主体行为一一网络言论行为依然应当需要受到社会现实关系的制约。同时,网络言论行为内蕴着人的思想性,在一定程度上网络言论行为状况主要取决于人自身的思想状况。因此,通过把握网络言论行为与思想的关联性,能够有利于把握网络社会中人的思想与行为问题,从而为有效做好网络社会中人的思想引领与行为引导奠定基础,为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理论指导,这也能够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研究开辟新路径与新视角。

 

2网络言论行为的基本释义

 

伴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与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人类的活动范围不断得以拓展,交往手段也不断得以丰富,尤其是网络的出现,催生了网络言论行为这一新型的交往手段。网络言论行为作为虚拟空间中的言论行为,与现实言论行为相对,又与现实言论行为具有紧密的联系,是现实言论行为在网络社会中的延伸,但是,网络言论行为具有比现实言论行为更为宽广的自由空间,它作为网络社会的一项主客体相统一的实践活动,不仅能够积极践行与实现着自由,而且也能够为人的发展提供充分的自由活力。同时,网络言论行为作为一种实践形式,是关于言论表达的行为,自由是其活力所在,自由也能够由其得以进一步实现,其产生归因于人们交往的基本需要,其内容主要取决于人们所表达的语言信息,正如马克思所说“语言是一种实践的、既为别人存在因而也为我自身而存在的、现实的意识。

 

2.1言论与言论行为

2.1.1言论的含义与类型

言论一词在我国古籍中就已经谈及,语出于《三国志蜀志蒋琬传》,文中所提“琬与言论,时不应答””中的言论作动词用,是指言谈、谈论;尔后,在《后汉书符融传》中也出现了言论即“每见融,辄绝他宾客,听其言论”,此处的言论作名词用,是指发表的意见或议论。如今,也有学者指出言论是指“包含一定社会内容、可以被人们感知和理解的信息”,而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关于言论的释义是“对政治或一般公共事务的议论”,而议论既可以作名词解释又可以作动词解释,《现代汉语词典》将其释义为“对人或事物的好坏是非等表示意见或所表示的意见”。由此可见,从词性来看,言论主要在名词或动词方面使用,基于本文写作与概念梳理的考虑,笔者主要在名词词性上对言论加以使用。从某种程度上而言,《现代汉语词典》对言论的定义属于狭义上的解释,仅局限于政治事件及公共事务的议论。笔者认为,应当从广义上来理解言论,并可以将其含义界定为:对社会中可以被人所感知的各个方面的事所发表的想法、看法、主张、见解或意见。言论体现了主体性,即注重每个人自身意见的表达,其内在的信息内容能够体现出一定的思想性与独创性;言论也体现了主体间性,即每个人所发表的意见会给彼此产生相互影响,具有一定的联系性与交流性。言论始于一个人,却又不止于一个人,这主要在于言论涵盖了言与论两个方面,是言与论的有机结合,言是基础,论是特征;有言更需有论,才可谓言论;有论基于有言,才能形成言论;一般来说,谈及言论,主要意在其信息内容,而言论的信息内容,包括着两个方面,即言的信息内容与论的信息内容,两者缺一不可。

同时,对言论含义的分析,还需要把握言论与舆论、舆情之间的关系。《辞海》对于舆论的释义是“公众的言论”,对于舆情的释义是“群众的意见和态度”,由此可见,舆论、舆情与言论均有密不可分的紧密联系,一定程度上来说,言论往往是舆论与舆情形成的来源之一。当前,舆论与舆情已经成为社会动态的风向标与晴雨表,不仅反映着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向,而且也能够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一般而言,言论是形成舆论与舆情的基础与前提,舆论与舆情是言论的结果与去向。

 

2.2网络言论行为的内涵、要素与关联行为辨析

2.2.1网络言论行为的内涵

网络时代的到来,促使言论行为呈现出了新的形态,使得言论行为有了新的媒介载体即网络媒体,“所谓网络媒体,就是利用通信网络把分布在世界各地的计算机与专门的服务器连成一个巨大的立体的、多向的、共享的信息交流系统,包括局域网和互联网””。基于网络社会的技术支持,网络言论行为这一新形态才能得以出现,网络言论行为不仅是言论行为在网络社会中的延伸,而且也进一步丰富了言论行为的基本内容,使得言论行为有机地分成了现实言论行为与网络言论行为这两个部分。所谓现实言论行为即传统意义上的言论行为,是现实社会中的言论行为,它与网络言论行为相对,两者并行共存、紧密联系,现实言论行为既可能是网络言论行为的内容来源,又可能与网络言论行为进行相互转化。即现实言论行为一旦进入网络社会,便会转化为网络言论行为;而网络言论行为一旦影响至现实社会,便可能转化为现实言论行为。

网络言论行为作为一种新型的言论行为,是社会发展的历史产物,是网络时代的必然产物,是人在网络社会中得以生存与生活的基本行为手段。结合言论与言论行为的基本含义,笔者将网络言论行为的内涵界定如下:人们通过虚拟的通信网络对社会中可以被人自身所感知的各类事宜形成想法、看法、主张、见解或意见而进行的发表与传播行为。网络言论行为以文字、图片、声音、视频或符号等可视听方式作为交流形式,它与网络窃密、网络病毒入侵等等非言论行为相对,又与网络言语行为、网络出版行为、网络信息传播行为具有紧密的联系,主要在于网络言论行为需要基于言语的表达,更需要依托于网络的传播,同时也包括对各类作品的发表与传播。由此可见,从某种程度上而言,网络出版行为属于一种网络言论行为,而网络言论行为可属于网络言语行为的范围,其实质是一种网络信息传播行为。

 

3网络言论行为的价值目标......38

3.1网络言论行为的“真”......39

3.1.1思想意识的真实表达......39

3.1.2民情民意的真实反映.......40

3.1.3网络信息的真实可靠.....41

4网络言论行为的影响因素与失范问题......52

4.1网络言论行为的内在影响因素.......53

4.1.1人的思想与意识......53

4.1.2人性与性格......54

5网络言论行为的规制分析......73

5.1网络言论行为的规制目的.......74

 

6网络言论行为的重要主体与教育引导分析一一以高校学生为例

 

网络言论行为作为人在网络社会中的一项主体行为,既能有助于人的主体作用不断得以彰显,促进人的发展,又能有助于社会交往不断得以深入,促进社会的发展。但是,网络言论行为也具有两面性,在带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往往容易产生不同的失范情形,从而容易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不管是具有正能量的积极作用,还是具有负能量的消极影响,均是主体的行为结果。在一定程度上而言,网络言论行为的方向、内容与结果均需要取决于行为主体本身,行为主体是网络言论行为的关键所在。高校学生作为现实社会与网络社会中的重要主体,是网络言论行为的主要实施者,是网络言论信息的主要传播者,对高校学生的网络言论行为予以探究,既符合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又能够为高校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有益条件。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园地,将能够为社会输送大量的有用人才,而高校学生作为社会建设的主要后备力量,将能够为社会的发展注入新鲜血液和活力。在一定程度上,高校学生的基本素养主要在于高校的培养,而社会发展离不开高校的智力支持,得益于高校学生的基本素养。当前,网络社会的发展,既为高校的发展提供了宽广的空间,又为高校学生的成长提供了自由的平台。高校学生已经能够全面使用网络手段,充分享受网络生活,并且已经能够通过网络言论行为来实现主体交往的目的,为实现自身的自由全面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但是,由于主体的基本素养水平不一,高校学生也依然存在着侵犯个人权利、破坏社会秩序和危害国家安全等网络言论行为的失范情形。

 

结语

基于网络的出现与发展,网络社会得以逐步形成与完善,人类社会已经分化为现实社会与网络社会两种并存的社会空间。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具有紧密的联系,现实社会是网络社会的基础与依托,网络社会是现实社会的延伸与衍射。但网络社会又不同于现实社会,主要在于网络所具有的自由性、匿名性与散播性等诸多特性,同时,网络社会能够为自由的进一步实现提供更为广阔的平台与空间。自由是人的本质规定,就如马克思所说“自由才确实是人的本质,因此就连自由的反对者在反对自由的现实的同时也实现着自由”。笔者认为,马克思对自由的看法与观念,具有丰富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从基本指向来看,应当从人的内在精神世界转向人的外在社会关系来寻找自由;从基本方法来看,应当依托于人的劳动实践来挖掘自由;从基本定位来看,应当回归人的本身来提升自由。同时,要将社会关系、实践与人这三个基本范畴作为马克思自由观的内在核心与关键,其中,社会关系是条件,实践是基础,人是根本。网络的诞生与发展,催生了网络言论行为。网络言论行为作为人的一项网络社会实践,集社会性、实践性与主体性于一体,涵盖了网络社会关系、网络社会实践与网络社会人等方面,这也就为马克思自由观对网络言论行为的指导适用奠定了基础。马克思自由观强调自由是人的本质,同时也强调人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因此,不管是在现实社会还是在网络社会,人依然摆脱不了社会关系的约束;马克思自由观也强调自由产生于实践,但自由却又需要取决于实践范围;马克思自由观还强调自由是人的权利,但“权利绝对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仍需要与责任或义务相伴而行。这就决定着人的自由不是无限的,而是始终都在一定的限度范围内,这同样也为网络言论行为的有限自由提供了理论依据。网络社会为网络言论行为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自由空间,一方面,为网络言论行为主体实现自由提供了最大可能性;另一方面,也为网络言论行为失范问题的产生埋下了一定的隐患。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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