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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在职硕士论文,主要论述了如何深入解释中国农村的土地问题我们就要认识到,在人与地背后人与人的关系才是土地问题的关键所在。
一、导论
(一)问题的提出
其中一种观点认同了新古典经济学产权理论的观点,将产权视为一束权利,即对某一物品具有清晰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收益权、进入权、管理权等,为人们的经济行为提供了相应的激励机制,从而保证了资源分配和使用的效率。持这种观点的主要为一些经济学家,如茅于轼,周其仁等。他们认为将现有的土地权利让渡给农民,不仅能够有效保证农民的利益,而且有益于农村的土地流转,形成规模经营,提高土地资源配置的效率。更温和的观点如秦晖也认为应当给农民更多更完整的土地承包权,弱化农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在地权问题上如今的根本症结在于我们的许多机构权力不受制约,因而农民的权利,无论是意识形态禁忌的还是不禁忌的,纸面上许诺了的还是没许诺的,都得不到尊重和保护。”[1]总之这种观点指向的是一种农地的私人所有制度,是为农地资源配置的市场逻辑。
(二)研究的价值与意义
之前关于产权及其制度的研究一直都主要属于经济学的研究范畴,但在现实生活中其理论存在着解释性的困难,如此用社会学的视角对实践生活中的产权制度进行关注,既是理论研究的需要,更是为了更全面地解释现实世界。目前关于“产权的社会视角”研究已经有了一定的成果,但仍需进一步探讨与深化。刘世定(2003/1996)提出了“占有”概念以及对占有制度进行了三个维度的分析,建立了一种有别于传统经济学产权研究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分析方法和理论框架,但是其主要研究是乡(镇)办企业与作为占有者的乡(镇)政府之间的关系;周雪光(2005)提出了“关系产权”的概念,强调了“产权是一束关系”这一命题,但是周雪光主要解释的是乡镇企业发展中企业之间稳定持续的强关系,也没有运用到农村地权的分析当中;折晓叶,陈婴婴(2004/2005)着重研究了乡镇企业集体产权私有化过程中社会资本的作用,并揭示了“社会性合约”在社区内部界定的清晰性,这种结论是否能够运用到撤村时农村的产权变更,仍有待于验证;张佩国(2012)强调了“共有地”意涵的多重性,揭示产权、公共资源和习俗既是三种不同的理论路径,也是“共有地”界定的三个不同层次。对“共有地”的解释不是三种理论进路的叠加,而要走向一种整体论的“彻底解释”。张佩国强调了多因素对土地制度的综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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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综述
(一)理论回顾
在《实践的逻辑》一书中,布迪厄以结构主义的思路对阿尔及利亚地区展开了研究,但后来在比安地区进行婚姻策略研究(Bourdieu,1977)时却发现了结构主义并非孕育着关系论的真正内涵,也并不能克服社会科学知识的虚构性。在巴什拉对社会科学理论二元对立困境的批判中,布迪厄意识到了在进行社会科学研究当中,一旦陷入二元对立的矛盾,任何试图有进展的研究都会陷入异常的艰难。因此布迪厄运用场域、惯习与资本的概念深化了对实践空间与手段的认识,构成了布迪厄社会学实践的认识论基础,这在一定程度上整合与超越了整体主义与个体主义的矛盾,将场域作为了社会学的基本分析单位。基于唯实主义的认识论,波兰尼的“嵌入性”理论则试图去论证经济体系嵌入于社会关系的本质和普遍逻辑。格兰诺维特更是用“嵌入理论”把行为人的选择置入既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之中,格兰诺维特强调,人不是脱离社会结构、社会关系像原子式地进行决策和行动,而是“嵌入”具体的、当下的社会结构、社会关系中作出符合自己主观目的的行为选择(Granovetter,1985)。
(二)文献述评
在舒尔茨《改造传统农业》(Schultz,1964)一书中,舒尔茨指出了农民经济行为当中的理性倾向,对于传统农业的改造我们可以不必设计过多的政府或组织行为从外部加以推动而完全可以寄希望于农民追逐利益而产生的创新行为。与此相对,斯科特在《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Scott,J.,1976)一书中,强调了农民生存伦理的含义,强调了农民的抗争行为不止局限在对于卡路里及收入的问题,更在于对社会正义、权利与义务等的追求。斯科特在《弱者的武器:农民反抗的日常形式》一书中,考察了农业技术给村庄带来的社会、政治和经济的新变化和新压力,由此产生了农户之间的不平等,两极分化的趋势也愈发严重,但在这样的情形下并没有出现激烈的暴力反抗运动,斯科特将其称之为“日常形式的反抗”。农民采取这样的反抗方式是由于其弱势地位决定了不可能形成正面的反抗力量。折晓叶在对中国南部和东部“超级村庄”的研究中,对斯科特“弱者的武器”进行了延伸,提出了“韧武器”的概念,即一种非对抗性的抵抗方式。
三、研究设计....................................... 10
(一)研究视角与研究方法................................. 10
四、发生在集体内部的产权实践................................. 14
(一)力量的权衡:潜在的声音..................................... 14
五、发生于集体边缘的产权实践.................................... 24
(一)身怀利器:“生存权”的抗争.................................. 24
五、发生于集体边缘的产权实践
(一)身怀利器:“生存权”的抗争
2011 年 L 村征地之后政府以“空投”的方式设置了街道与社区办事处,1 组与 12 组居民回迁上楼,在这一片有限的区域内村委会、街道、社区、物业的管理相互交织重叠。笔者以 M 社区实习为契机经历了先期的无意识的接近与体味,又经历了体验与切身感受中的观察,以及了解之后的反思,这才使笔者勉强能够梳理出 L 村征地前前后后所大体发生的事情。笔者知道只有深入 L 村村民的日常生活,成为他们的“熟人”之后,才能够了解更真实的流动着的“社会事实”。田野方法在某种意义上讲就是笔者在 M 社区的工作任务,在与回迁居民相处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之后,终于可以就一些特别的问题跟访谈对象进行单独的交流,也可以在特定的聊天场景不经意地提出某个问题,引起大家的参与。前者可以详细的了解某件事情的具体过程,包括那些细枝末节的细节,后者可以为某一问题提供多种信息。
(二)并未模糊的边界
如果有外人来到位于城乡结合地区的 L 村,对这里第一个感受一定是觉得这里环境太差,无论是水,空气,还是街道。L 村虽然在地理位置上位于城市建设内,但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却并没有覆盖进村内部。大部分村民尚未接通自来水,日常生活用水基本靠自己打的水井。由于 L 村周边工厂众多,而且大部分都是高污染产业,水质污染严重,一到下雨天井水昏黄。到空气问题就更加的严重,看着电厂大院里成百吨的煤,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这里走在 L 村的路上都能看见空中飘浮着的灰尘。东北农村习惯于沿路两旁建房,而且由于道路硬化时间晚于住房建设的原因,路面明显高于房屋地基,居民住房大多处于低洼地带,加上 L 村的道路两边并未挖设排水沟,一遇大雨天雨水无法排出,便向两边住房倒灌。因此夏天多雨的时候这里就会成为洪水重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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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结论与讨论
如本文所著,中国农村的地权是在制度上是“模糊”的,界定地权绝非仅仅依靠法律的规定,而是依靠各方在地权关系中所处的位置,是一种动态的博弈过程。在市场逐渐侵入农村社区、传统乡土关系网络被破坏的背景下,土地的产权问题使得政府、开发商、农村基层组织与普通农民之间权力与利益关系变得异常复杂,社会结构性要素在地权的分配过程中发挥着潜在的巨大作用。通过调查研究可以发现农民在征地过程中,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缺场”的,政府这种“有意的制度模糊”给了征地带来太多的解释空间,故而在征地过程中必然被排斥在各种权力利益关系之外。但是作为普通的农民也有着自身的反抗方式,因此在博弈的过程当中也并非是完全处于被动地位,“农村集体产权”无论是在内部还是在边缘都有着属于自身的运行逻辑。
在之前探讨社会资本在农地事件中的运作及意义已经有学者做出了大量的定量研究,运用西方社会学的概念与理论并将其本土化,站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构建属于自己的“本土经验”是本文所要追求的目的以及意义所在。在中国很多农村地区,由于不涉及征地,地权是相对稳定的,然而一旦出现征地问题,在多方的博弈过程中就会出现社会资本的负功能问题,这个问题恰好又是定量研究所很难测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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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