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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时事专题,第一节到第八节

时间: 2014-03-24 编号:sb201403241559 作者:蜂朝网
类别:时事政治 行业: 字数:1496 点击量: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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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国内时事专题,第一节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第二节《行政许可法》实施的意义,第三节就业与社会保障,第四节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第五节环境与发展,第六节加大支持“三农”工作力度,第七节《反分裂国家法》众望所归,第八节构建和谐社会。

国内时事专题


第一节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

背景资料:

循环经济是当前经济界谈论的一个热门话题。现阶段,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还存在“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不协调、难循环、低效率”的问题,经济的快速增长很大程度是靠消耗大量物质资源和粗放式经营来实现的。要改变这种现状,必须从抓循环经济入手,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生态保护型社会的建设。

(1)循环经济是治本之策。循环经济的思想起源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到了90年代,随着可持续发展成为全球性意识,循环经济应运而生。它是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全新的经济运行模式,是追求更大经济效益、更少资源消耗、更低环境污染和更多劳动就业的先进经济模式,是以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为核心的经济形态。

(2)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传统经济发展是一种“资源—产品—消费—废弃物”单向流动线性经济。循环经济倡导的是一种“资源—产品—消费—二次资源”反复循环过程,重点是资源“减量”,其实质是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做到生产和消费污染排量最小化,废物资源化和无害化,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使发展和环境由“冤家”变“亲家”。

(3)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是指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发展。其实质就是把经济发展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控制人口紧密联系起来,实现良性循环经济。它是一个内涵丰富的综合概念,它包括生态资源可持续发展、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口环境可持续发展。

(4)提高环保执法权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环保法律法规,协调各法规之间的关系。对法律上的缺陷和执行中的问题,需要在立法方面加以完善和突破;提高地方领导干部的法制和环保意识,加强对各级政府的环保政绩考核。改变只重政绩,不重环保的干部考核任免制度,实行重大环境问题一票否决制;明确环保执法部门的职责权限,强化执法手段,避免重叠执法或出现执法真空地带;建立公众参与环境执法机制,提高环境执法人员的水平和能力。

(5)鼓励公众参与环保。这些年,政府虽然采取了许多措施保护生态环境,但由于缺乏全民生态道德意识的支撑,人们生态文明观念淡薄,这些措施均未能唤起人们对环境保护的自觉行为,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因此,要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全民环境意识。通过各种途径,在全社会形成了解国情、珍爱环境、保护生态、节约资源、造福后代的共识,摒弃盲目追求过度消费,倡导正确的生活方式。同时,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加强社会团体、公益组织的能力建设,鼓励公众及社会团体、公益组织参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

(6)建立废弃物处理利用企业责任制。企业是发展循环经济的主体,政府立法应强调企业在废弃物产生中的源头作用,明确废弃物处理的企业责任制,这对促进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将起到决定性作用。同时,企业也应树立循环经济的理念,并以此来发展自己,通过降低能耗、物耗,减少污染来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同时,从选择投入少、产出快、实效高的项目切入,涉足环保再生产业,这无疑是经济发展的又一增长点。

考点预测:①循环经济对于可持续发展的意义

②如何实施循环经济


第二节《行政许可法》实施的意义

《行政许可法》是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8月27日通过的,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2004年1月6日国务院召开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会议。行政许可法是一部规范政府行为的重要法律,它的实施将对政府工作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该法的颁布与实施,是继1989年行政诉讼法及1996年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后行政法制建设领域又一部极其重要的法律,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又一座里程碑。

(1)行政许可法的正式实施标志着依法行政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行政许可法是继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之后又一部规范政府行为的重要法律。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不仅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举措,而且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与责任政府的内在要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政府承担着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的重任,为确保目标的圆满实现,必须大力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坚定不移地走依法行政之路。行政许可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权,直接影响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如果缺少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则必然导致腐败。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作了详细的规定,严格了责任,强化了监督,必定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把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到一个崭新的阶段。

(2)行政许可是政府机关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一种重要的法律手段。行政许可法在实施中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要求,遵循合法与合理、便民与效能、监督与责任的原则,把制度创新摆在突出位置,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主体和程序、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都作出了全面规范,体现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有机结合。

(3)设置行政许可的“门槛”抬高。行政许可法实施后,行政许可的设置权只有三个层次的国家机关可以行使:一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二是国务院;三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4)方便群众办事。按照行政许可法,行政审批则会变得“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审批权相对集中,实施“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制度;行政机关会尽量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并允许申请人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行政许可法简化了行政审批的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使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保证。

考点预测:《行政许可法》实施的意义


第三节就业与社会保障

2004年9月3日至4日,国务院在京隆重召开全国再就业工作表彰大会。这是全国首次对再就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下岗失业人员的深切关怀,必将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极大地鼓舞再就业工作战线上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有力地推动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1)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具有重大意义。就业是民生之本。我国人口多,劳动力多,解决就业问题是长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是安邦之策,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生动实践,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也是每个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实际表现。

(2)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党中央、国务院一贯高度重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近年来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积极就业政策体系,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3)我国结合实际创造了许多行之有效的促进就业的经验和做法。

①必须牢固树立就业是民生之本的思想,始终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

②必须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方针,走有中国特色的就业之路。

③必须把加快发展作为促进就业的根本途径,把改革调整与扩大就业紧密结合起来。

④必须充分发挥我国特有的政治优势,形成全党动手、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4)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柱,是社会的“稳定器”、经济运行的“减震器”和实现社会公平的“调节器”。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综合国力逐步增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迈出了重要步伐,取得了显著成绩。目前,一个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正在形成,有效地支持了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维护了社会稳定。

(5)为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必须处理好几个重要关系。21世纪头20年,是我国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时期。为实现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使之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要更加注重处理好几个重要关系:一是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二是社会保障与就业的关系。三是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四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五是政策制定与加强管理的关系。六是立足国情与借鉴国际经验的关系。

(6)当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基本框架初步建立,要加快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当前,应继续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考点预测:①搞好就业工作的意义

②促进就业的措施

③搞好社会保障的意义

④完善社会保障的措施


第四节实施人才强国战略

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人才培养和科技发展。2004年6月2日至3日,中国科学院第十二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七次院士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全面阐释了培养人才与科技进步、经济发展的关系。

(1)要明确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的目的。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我国必须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进一步发挥科学技术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关键性作用。

(2)人才是科技创新的关键。要坚持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全面贯彻人才强国战略,完善适合我国科技发展需要的人才结构,不断发展壮大我国科技人才队伍。

(3)为大批年轻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要坚持在创新实践中识别人才,在创新活动中培育人才,在创新事业中凝聚人才,努力造就一批德才兼备、国际一流的科技创新型人才,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科技创新队伍,特别是要为年轻人脱颖而出、施展才干提供更大的舞台和更多的机会。

(4)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创新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现在和未来的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综观当今世界,尽管各国在历史文化、发展水平、社会制度等方面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差异,但都普遍关注和重视科技进步。特别是各大国都高度关注科学技术的发展趋势,纷纷加强科学展望和技术预见,认真思考和积极实施新的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政策,希望通过科技进步来推动本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5)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科技工作。我国提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就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6)要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党的十六大指出,要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不断探索和走出一条既适应现代经济、科技发展的要求,又适合我国国情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对我国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必须发挥科学技术的重要作用,注重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来改善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7)树立和坚持科学人才观。只要具有一定的知识或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为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作出积极贡献,都是党和国家需要的人才。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拘一格选人才。人才存在于人民群众之中,鼓励人人都作贡献,人人都能成才。

(8)形成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人才结构。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人才工作,把发展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建设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考点预测:①人才强国的意义

②实施人才强国的措施


第五节环境与发展

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04年12月3日至5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强调要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关系。会议指出,节约能源、资源是优化结构的重要目标。必须坚决扭转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的状况,全面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要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逐步构建节约型的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节约型发展道路。

(1)资源是一把“双刃剑”。发展经济离不开资源,资源能为人类谋福利,但在发展中滥用资源,就会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反过来危害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我国面临严峻的资源形势:资源缺乏,土地减少,沙漠化日益严重。我国自然资源虽然数量大、种类多,且居世界前列,但由于人口众多,人均占有量都很少,加上浪费严重,利用率低,环境恶化,更是对环境保护的严峻挑战,严重制约了经济发展。

(2)依法保护环境。为了给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国务院多次召开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制定了“十五”环境保护目标,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管理体系,力争环境污染状况有所减轻,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开始减缓,重点城市和地区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实现可持续发展。

(3)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提倡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工业化仍然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艰巨的历史性任务。信息化是我国加快实现工业化的必然选择。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4)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200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按照2005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最根本的是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并切实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要坚持经济发展以提高质量效益为中心;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切实加强薄弱环节;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努力缓解资源约束矛盾;抓住有利时机,着力推进改革;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5)调整传统工业结构。沈阳市政府在发展经济实践中认识到,“没有好的环境就不可能有沈阳的振兴”。于是他们把环保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提出把振兴之路确定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改善环境为突破口,促进沈阳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

观念的转变是根本的转变。为使经济发展与环境优美统一实现,沈阳把调整传统工业结构作为改善环境的第一步。有破有立,有退有进,在短短3年时间里,沈阳关、停、搬迁了500多家落后企业,合并、重组、改造了300多家企业,拔掉4000多根烟囱,拆除500多座锅炉房。通过大力发展效益型、科技先导型、资源节约型先进工业,推动了生产由资源消耗型的粗放经营向质量效益型的集约化经营转变,实现了环境与经济的双丰收,由二者的对立走向统一。

考点预测:①环境与发展的关系

②如何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六节加大支持“三农”工作力度

2004年12月初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继续加大对“三农”工作的支持力度,保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良好势头。2004年12月末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要求,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继续加大对“三农”工作的支持力度,保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良好势头2004年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好,是多种有利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许多方面带有恢复性质。继续保持农村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任务十分艰巨。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2005年各项支农措施的力度只能加大不能减弱,已经实行的政策不能变,已经给农民的实惠不能减,随着国家财力物力的增强,还要逐步加大支农力度。

二、2005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确定2005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和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农村改革力度,加大对农村投入力度,加大对“三农”工作领导力度,稳定、完善和强化对农业的扶持政策,切实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继续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努力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三、加大支持“三农”工作力度的具体措施

1稳定、完善和强化对农业的扶持政策

稳健的财政政策是农业、农村发展的最重要的保证。不仅通过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加快取消农业税进程,而且还要稳定、完善和强化对农业的扶持政策,各项支农措施的力度将继续加大;特别是从2005年起,中央财政将实施“三奖一补”政策,有效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从而有效促进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统筹城乡发展、解决好“三农”问题,仍然是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的重大任务,也是2005年宏观调控要继续加强的重点。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支农力度,保持财政支持“三农”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

2.继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

农村改革二十多年来,随着农产品供求关系的变化,农业结构已经过几次调整,但基本上都是局限在粮食与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的此消彼长和生产数量的此多彼少上;如今居民的消费已由解决温饱进入实现小康阶段,消费水平提高了,消费结构变化了,市场对优质、专用产品的需求愈来愈大。这就需要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进行农业结构调整,尤其是中部粮食主产区进行粮食结构调整,要适应上述变化的要求,更新结构调整的观念,进行多方面的创新。

首先是思想观念要创新,创新结构调整的思路,一要以市场为导向,以优化品种和提高品质为目标,不要一味调整种植面积和产量;二要因地制宜,发挥比较优势,确定适合自己的优势品种,不能“别人种啥我种啥”;三要十分注重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特别是粮食主产区,决不能以削弱粮食生产能力为代价,换取一时的利益;四要善于逆向操作,以产品流通促进结构调整。

其次是科学技术要创新,使农业科技成为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强大力量。专家指出,粮食优质化发展,一方面,要注重引进、培育和推广优质品种,不能像过去追求数量增长时那样,将高产作为判定良种的唯一标准,现在主要是看是否能适应消费者不断变化的多样化的需求,看市场是否接受;另一方面,要严格按科学规律办事,改革传统的生产经营管理方式,从优质品种的育种、选种、引种,到栽培管理、收割储运、市场销售等每一个环节,必须做到“单一化”的运作,确保品种优良、品质纯正。只有良种和良法配套,才能推进粮食优质化进程,才能有利于实现优质优价。

再次是体制和机制要创新,使农业和农村经济通过结构调整在新的台阶上保持旺盛的发展活力。结构调整的过程和产品优质化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市场机制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的过程,是市场信号和价值规律进一步引导和推动农业结构调整的过程,是农业生产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过程。

3.加强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目前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形势不相适应。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处于新的发展阶段,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强农产品竞争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加快农村全面小康建设步伐,都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积极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以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4.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

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加速农业科技革命,全面振兴农业和农村经济,必须采取有力措施。

第一,要在农业科技领域深化改革,加快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逐步建立起先进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高效率转化科研成果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要改革科技立项制度、科研机构人事管理制度、收入分配制度、成果评价和奖励制度,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优化人员结构,提高科技活动效率和解决农业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二,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加强农业应用基础研究和重大应用技术研究,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理论和技术储备,大幅度提高我国农业科技的总体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尽快缩短与世界发达国家的差距。

第三,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带动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要以市场为导向,大力推进我国农业科技产业化,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化,使企业逐步成为农业技术创新的主体,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带动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要结合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有条件的农业科研机构转化为企业或进入企业。

第四,加强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促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要依法稳定和改革基层农技推广队伍,逐步形成国家兴办和国家扶持、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创办科技示范场,加大对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投入,改善工作条件和手段。鼓励和支持企业、民办技术服务组织参与技术推广,增强农技推广服务活力。同时,大力加强农业技术中试基地、农业科技园区和农业技术市场建设,使它们成为连接科技与农业生产的纽带,成为科技示范基地和农民技术培训基地。

第五,加强科技队伍建设,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人才保障。要造就一批高层次中青年学术攻坚人才队伍,吸引一批国外科技优秀人才,推动我国农业科技水平进入国际先进行列。

第六,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加快农村科技进步。必须大力加强农民科技培训,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民技术培训体系,大幅度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提高农民接受新技术的能力和科学种田水平。

5.多渠道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

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环节。长期以来,大量剩余劳动力滞留农村,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增长、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民增收的主要因素。要想富裕农民,提高农业发展水平、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的面貌,必须有效地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加快城市化的进程。

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不仅有助于解决农村的就业问题,也会对整个就业形势产生积极作用。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有利于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协调的城乡经济,会带来各类产业特别是服务业的繁荣,扩大就业和再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会使劳动力流动更充分,有助于形成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大市场。劳动力大市场的形成,将推动劳动力资源有效配置,提高就业的效率。

考点预测:①解决好“三农”问题对于整个社会的意义

②2005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

③加大支持“三农”的具体措施


第七节《反分裂国家法》众望所归

解决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我们党和国家的三大任务之一。长期以来,为了发展台湾海峡两岸关系,促进国家和平统一,我们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但是,近一个时期以来,台湾当局加紧推行“台独”分裂活动。在各种不断升级的“台独”分裂活动中,应引起高度警惕的是,台湾当局妄图利用所谓“宪法”和“法律”形式,通过“公民投票”、“宪政改造”等方式,为实现“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目标提供所谓“法律”支撑,改变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事实表明,“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严重威胁着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严重破坏和平统一的前景,严重损害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严重威胁着台海地区乃至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因此,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必要的、适时的。

(1)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总的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为依据,贯彻中央对台工作的大政方针,紧紧围绕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促进祖国和平统一这个主题,充分体现我党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一贯主张,同时表明全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和坚定决心。

(2)《反分裂国家法》的立法宗旨和适用范围。从当前台海两岸关系形势及其发展趋势看,对“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必须予以坚决反对和遏制,否则,威胁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根源就难以消除,两岸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历史机遇就会遭到破坏,台湾同胞的利益和福祉就会被断送,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就会受损害。因此,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样规定,既明确了本法的立法宗旨,又明确了本法的适用范围。

(3)台湾问题的性质。①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②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完全统一,是中国的内部事务。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受任何外国势力的干涉。③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4)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解决台湾问题不可动摇的基础。以一个中国为原则,体现的是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追求的是和平统一目标。“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有利于台海两岸同胞的感情融合,有利于台海地区乃至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有利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最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一国两制”的构想,既体现了实现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原则性,又充分考虑了台湾的历史和现实,体现了高度的灵活性。因此,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国家和平统一的基础。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最符合台湾海峡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国家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实现和平统一。国家和平统一后,台湾可以实行不同于大陆的制度,高度自治。

(5)以非和平方式制止“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我们国家、民族的核心利益,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我们从来没有承诺过放弃使用武力。任何主权国家都不会容忍分裂国家的行为,都有权采取必要的方式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采取非和平方式制止分裂国家、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在和平统一的努力完全无效的情况下不得已的选择。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完全是针对“台独”分裂势力的,决不是针对台湾同胞的。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在中国其他地区的权利和利益。

(6)《反分裂国家法》不适用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7)胡锦涛就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提出了四点意见。第一,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发展两岸关系和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石。对于台湾任何人、任何政党朝着承认一个中国原则方向所作的努力,我们都欢迎。只要承认一个中国原则,承认“九二共识”,不管是什么人、什么政党,也不管他们过去说过什么、做过什么,我们都愿意同他们谈发展两岸关系、促进和平统一的问题。第二,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只要和平统一还有一线希望,我们就会进行百倍努力。和平统一,不是一方吃掉另一方,而是平等协商、共议统一。实现两岸和平统一,是两岸同胞之福,是地区和世界之福。第三,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只要是对台湾同胞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促进两岸交流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维护台海地区和平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祖国和平统一有利的事情,我们都会尽最大努力去做,并且一定努力做好。这是我们对广大台湾同胞的庄严承诺。第四,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台湾是包括2300万台湾同胞在内的13亿中国人民的台湾,任何涉及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问题,必须由全中国13亿人民共同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国家的核心利益。任何人要危害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13亿中国人民坚决不答应。在反对分裂国家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我们决不会有丝毫犹豫、含糊和退让。“台独”分裂势力必须放弃“台独”分裂立场,停止一切“台独”活动。

(8)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有五大意义:一是以统一意志对抗分裂企图。统一是国家的核心利益,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这是不以个别分裂主义分子的主观意愿为转移的。《反分裂国家法》是时代的产物,是全体中国人民的选择。

二是以正法对抗歪法。《反分裂国家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派生出来的子法,它与母法中关于对台湾地位的认定是统一的。“台独”分子想通过什么“修宪”、“制宪”来分裂国家,但不管耍什么花招,都逃不脱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大法的制衡。

三是以大民意对抗小民意。《反分裂国家法》是包括大陆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的共同心声。台湾当局误导、裹胁一部分台湾民众假冒“民意”与祖国人民对抗,必然会碰得头破血流,那些被台湾当局蒙骗的部分台湾民众最终也会明辨是非,回归代表中国根本利益的主流民意。

四是以主权法对抗干涉法。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中国主权范围内的事,不会对任何国家构成威胁。不像某些国家制定的《与台湾关系法》,以国内立法形式干涉他国内政,企图在别国制造分裂和混乱。

五是有利于依法扬威。有了《反分裂国家法》的支撑和保障,一旦“台独”分子试图把台湾从祖国的版图中分裂出去,就可以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断然处置。

考点预测:①制定《反分裂国家法》的原因

②《反分裂国家法》的基本内容

③制定《反分裂国家法》的意义


第八节构建和谐社会

1.构建和谐社会的提出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把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五项主要任务之一,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由经济、政治、文化的三位一体,扩展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四位一体,这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识的新发展,是党执政目标的新要求,也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的新成果。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要在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扎扎实实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

2.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这些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需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全面把握和体现。

3.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原则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五个统筹”,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必须注重社会公平,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使改革发展稳定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切实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处理好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工作、做好保持社会稳定的工作。

4.如何构建和谐社会

(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蓬勃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度提高,同时也出现了城乡及地区差距扩大、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等问题。妥善处理和逐步解决这些问题,才能够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推动社会发展的强大合力。从当前来看,积极扩大就业,努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理顺分配关系,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是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2)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是我们要长期坚持的重要方针,必须把促进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当前我国面临的就业形势比较严峻,再就业压力也相当突出。要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逐步确立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结构和增长模式,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加快发展就业容量大的第三产业、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形成更多的就业增长点。要继续落实就业和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强政府就业指导和服务,抓好就业培训,鼓励各类下岗失业人员通过各种方式实现再就业。要高度重视大学毕业生就业,认真解决就业困难人群的就业问题,进一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努力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就业环境。

(3)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促进发展和保持稳定的重要条件。我国人口众多,社会财力并不充裕,社会保障水平和保障方式要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从实际出发,既要逐步扩大保障的覆盖面,又要合理确定保障水平,实现社会保障的可持续性。要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的覆盖面,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高度重视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生活困难问题,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继续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4)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要通过改革税收制度、增加公共支出、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等措施,支持和扶助欠发达地区和困难群众。要加强对过高收入的税收调节,规范垄断行业收入,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取缔非法收入。

(5)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要条件。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社会发展和生活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加大对社会事业的支持力度,完善社会事业投入机制,增加对社会事业的投入,加大对重点领域的科技投入。要加快普及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加强基层群众文化阵地建设,建立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努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

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广大人民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作为我们的工作重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通过坚持不懈的工作,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考点预测:①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②如何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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